近日,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在武邑法院得以成功化解,承办法官刘宗杨历时三个月,在诉前、诉中、庭后坚持全流程司法释明,用心用情努力调解,为双方当事人长达五年的财产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原告王某和被告张某于X年经X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离婚,并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处理,其中,当时双方约定婚后一子在保险公司投保的重大疾病险、教育险由原、被告均摊,约定原、被告婚后共同购买的一辆汽车及相关手续归被告张某所有,该车辆折价10万元,由被告张某给付原告王某5万元。但原告认为,该车辆在本案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已被本案被告变卖,使得协议无法履行;被告私自处分法律文书确定的标的物,侵害了原告财产利益,被告应赔付张某10万元以弥补原告的财产损失。由于原告工作变动,收入锐减,无力承担保费,遂原告向武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判令被告支付立即原告10万元;孩子的保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立案前释明 把脉矛盾症结
考虑案件涉及家事纠纷,本着“以和为贵”的宗旨,承办法官刘宗杨联系“和为贵”调解室的特邀调解员,在立案前一起向原告进行释法明理。通过了解,得知该案件已经涉及诉讼、执行程序等多起案件;而且双方离婚已经五年之久,纠纷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诉事五年来一直没有停止过。特邀调解员、法官助理轮番上阵进行释法析理释明,讲道理、说人情、谈法理,多次讲明是非曲直和分析利害关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争取一次性解决问题。虽经过多次努力,原告仍坚持立案,但态度由最初的坚决,转变成了“可以接受调解”的姿态。
审理中释明 防止裁判突袭
承办法官刘宗杨接手案卷后,一刻不敢耽搁,立案前释明的材料看了又看,卷宗翻了又翻,最终决定还是调解优先。做好原告工作的同时,继续主动积极与被告沟通释明,并耐心释明解惑双方当事人的疑问。为进一步缓和关系,承办法官引入“亲情”要素,在征求双方同意后,邀请了双方的子女以及原告在北京当律师的姑姑,共同参与到调解中来,耐心解释,再次从情、理、法三方面进行释明劝解;从节省诉讼成本、节省资源、节约时间等方面给双方做释明工作。由于双方纠葛较大较繁杂,没有能够调解成功。承办法官及时安排准备开庭工作。
开庭后释明 “一揽子”解纷
开庭结束后,正赶上张小某中考。为了不影响张小某的中考,也为了给双方静心思考的机会,承办法官将调解定在了中考后一周,双方均表示同意。在庭后释明过程中,原告表示怕被告说了不算,给不了折价款;被告表示也怕原告回头又来诉讼等。承办法官又不厌其烦的给双方解释,并找出最合理的解决方案,确保既保障原告的钱款能及时得到履行,又要保障被告的过户手续得以顺利交接;最终双方采纳承办法官给出的解决方案,达成和解。
在承办法官刘宗杨的主持下,双方最终签署了调解协议,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被告也作出了相应的让步。此案得以圆满解决,且双方承诺均不再向法院系统提交任何纠纷诉讼,实现一次性解纷,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全流程司法释明是审判工作的方式方法,也是解决纠纷、稳定当事人情绪,与当事人沟通的桥梁。今后,武邑法院将持续坚持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宗旨,做好全流程司法释明,真正实现当事人理解法律、信服裁判、化解心结的效果,实现纠纷的快速、彻底解决,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