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春7月17日消息(记者舒震 见习记者郭明彤)7月16日上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挂牌仪式,标志着长春地区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于一体的专业化未成年人审判庭正式成立,开启了未成年人审判及司法权益保护等归口管理、集中办理、专业审理的新篇章。
挂牌仪式上,长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贵利致辞表示,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的成立标志着未成年人司法从单一刑事审判向“三审合一”综合审判的转型。一方面,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部纳入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审理范围,可以实现案件精准分流、精细审判,努力激活“1+1+1>3”的实际效果。另一方面,加大对未成年人案件的专业化综合审理,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向前端延伸,聚焦“苗头问题”防患于未然,以“能救一个是一个”为目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少年”“罪错少年”的出现。未成年人保护法庭突出“保护”二字,强调在依法审判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从单维保护向综合保护的转变、从诉讼内保护向诉讼外保护的转变。
仪式现场(央广网发 陈领之 摄)
随后,长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贺与长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贵利共同为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揭牌。
挂牌仪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侯海霞表示,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的成立,对长春法院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来说,是重要的里程碑,更代表着我们护航青少年成长的郑重承诺:从《反家庭暴力法》的破冰,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全面修订,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温情引导,到《治安管理外罚法》的与时俱进,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治体系,正以“立法加速度”越织越密。对此,人民法院必须拿出更专业的审判能力、更全面的保护办法,把“纸上的法律”转化为“现实的正义”。
据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相关要求,长春中院2021年在刑事审判庭设立“少年法庭”,四年间,斩获全省及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多项荣誉。
2023年,最高院开始调整少年审判工作,将牵头部门由刑事审判庭调整为民事审判庭。这样的调整既是考虑民事案件的体量更大,占全部未成年案件的80%以上,也是考虑到未成年人案件与家事案件紧密关联,民事审判庭在家事案件处理中更具经验和专业优势。基于此,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少年法庭”从刑事审判庭调整至民事审判庭归口管理,并将法庭名称变更为“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