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建设示范区,当以集聚法律资源要素为前提。
示范区围绕“一站式”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高级别法治平台项目作为示范区建设的“四梁八柱”,夯实国家级示范区的底盘;以高质量法律服务机构作为示范区建设的“动能要素”,培育法律行业聚集链条。
目前,已有众多“国字号”平台和法务机构入驻示范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司法部“三个中心”、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陕西联络处西安联络办公室等机构已落地运行。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巡回审判庭揭牌运营,西安知识产权法庭、灞桥区法院自贸区法庭等持续强化涉外民商事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多层级司法审判架构持续完善。为助力涉外企业便捷高效化解争端,示范区还鼓励境内外知名行业协会、业务组织依法组建调解、第三方评估、事实调查等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构。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西安调解中心在示范区设立工作站,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实体化运行,西安仲裁委员会整体进驻,示范区日益成为涉外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在不断完善法治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涉外法律服务业奖补政策《申报指南》,进一步加大涉外法务机构落户运营、优秀涉外法务人才培养引进、法律研究等奖补力度,先后引进多家知名律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上海段和段律所总部将其作为全球涉外法律人才培训中心落地示范区。据统计,目前已有律所、仲裁、调解、鉴定、公证、域外法查明机构等30余家法律服务机构入驻示范区。
如今,经过多年探索和创新,示范区基础法治保障平台已基本完备,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对外示范辐射带动效应有了明显提升。示范区紧紧围绕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国际公路运输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运用调仲结合、诉调结合、诉仲结合的国际商事争端“融解决”机制,多元化解决涉外企业纠纷有了新路径。
在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企业间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成为合作伙伴的“反转”已不稀奇。2023年11月,芬兰一家公司以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对我省一家建筑企业提起民事诉讼。西安中院受理该案后,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委托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调解。很快,工作人员了解到,这家陕西企业并非故意侵权,芬兰公司也有意拓展中国西北市场,经几番沟通后,两家企业不仅握手言和,还达成了长期合作协议。
据悉,为持续满足涉外企业多元解纷需求,示范区探索商事调解组织登记管理试点,建立“一带一路”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合作机制,先后聘请40名特约调解员,2023年成功调解近2000件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