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性恋者在美国认可同性婚姻的州注册结婚,其婚姻关系能受到美国其他认可同性婚姻的州法保护。在联邦层面,美国最高法院于2013年推翻了《婚姻捍卫法》(Defense of Marriage Act)的核心条款,判决“联邦政府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同性婚姻双方要求行政服务的权利”,即在联邦法律层面上承认同性婚姻和异性婚姻中的“夫妻”在权利上并无二致。在地方层面,美国多数州法律已经认可同性婚姻合法性:美国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中已经有37个州的法律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占美国人口的71%,包括此次7对中国同性恋者注册的加州、纽约州、马萨诸塞州;德州等8个州禁止同性婚姻的法律被宣布违反了宪法,但仍处于上诉程序中。这37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性的州和联邦政府都认可同性恋者在其中任意一州结婚产生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虽然外国公民在美国注册结婚不一定受到其本国法律认可,但至少在美国同性婚姻合法的州,他们/她们可以名正言顺地以“婚姻伴侣”的身份得到法律承认,和异性婚姻中的夫妻毫无二致。正如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马格利特•马歇尔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婚姻是个社会机制,两人之间相互承担义务,约定关爱与互助,有助于社会稳定。由于无法在婚姻方面得到保护,享受福利和履行义务,同性间的专一结合无法加入我们社会中最有意义也最受珍视的机制……这种隔离违背了州宪法中规定的对个人自主权的尊重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如果将来他们/她们移民或赴美留学旅游,能够在这些州享受和异性婚姻中夫妻同等的权利,如签证和保险等。此外,根据国际法的原则,如果婚姻关系在注册地合法,且这一婚姻关系符合第三国法律对婚姻的定义和规定,则婚姻关系在第三国亦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中国籍同性恋者在美国领证,其婚姻关系还能得到英法德等22个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法律的承认。在办理前往这些国家的签证时,其婚姻关系也将得到这些国家的认可。